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,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,公安部起草了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。
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,凝聚各界智慧和共识,提高立法质量,现将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 mps.gov.cn)查阅征求意见稿,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18年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fjfgc@119.cn;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,公安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;邮编:100054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规章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公安部
2017年12月20日